9/27/2007

設計黑觀點之四:設計業常碰到的幾種詐騙手法

商業詐騙無孔不入,各行各業都有可能成為職業詐騙集團下手的目標,
設計業也不例外,從騙創意、騙設計一直到騙錢,無所不騙,
最近甚至連大陸的詐騙集團也跨海找上台灣的設計業,情況不可謂不嚴重,
本文列出幾種常見的模式,希望設計公司接案時注意自身權益,
小心詐騙集團就在你身邊。


大陸形象規劃案

最近筆者公司接到來自大陸昆明詐騙電話,
騙徒自稱姓楊,代表雲南豐源實業要做整套VIS,
原本以為是個案,後來恰巧得知有設計同業在上海也接到一樣的電話,
這表示騙子有先上台灣網站搜尋過名單,做過功課後再一一打電話,
後經雲南台辦蕭副主任幫忙查證後,證實雲南豐源實業確實是空頭公司,
幸虧事前有詳細查證,所以台灣及上海兩家設計公司沒被騙,
但最近網站論壇中,確陸續傳出有設計公司被相同詐騙集團騙去雲南簽約,
事態可說是非常嚴重。

以下是大陸方面提供我們參考的詐騙模式:
首先,騙子們假借是某大陸開發商主動與設計公司聯繫,
以一個大型的CIS或VI專案作為誘餌來吸引對方的注意。
在洽談過程中,騙子們對設計公司提出的各種要求基本不會拒絕,
甚至對設計公司報出的設計費也沒有還價的意思,
讓人感覺這是一家很有實力、不計較費用的大公司。

當設計內容與合約細節談得差不多時,
他們即向設計公司提出到他們大陸公司所在地看現場、簽合約等要求,
此時騙子們會以該專案費用很高向設計公司要求提供回扣。
由於這是大陸常見的陋規,急著接案的設計公司一般不會拒絕。
設計公司抵達當地時後,這些人會出現洽談。
等回扣到手後,這些人會找各種理由相繼脫身。
待設計公司發現上當受騙後,已經找不到這些人了!

在此騙局中,很多細節需要留意:
1.作為誘餌的專案一般規模都很大,
  因為只有這樣才會讓設計公司對非主流管道得到的專案資訊感興趣。
2.騙子很有耐心,他們不會在一兩天內速戰速決!
  從談報價到合約的這段過程,
  他們會耗上半個月甚至一個月的時間與設計公司慢慢溝通,消除你的戒心。
3.他們是真的熟悉設計界的基本操作模式,
  在與設計機構接觸過程中,
  會常常用上一些專業的詞語或是行業規範來讓設計公司放心。
4.他們最常聯繫的電話是手機,也會留下市內電話號碼,
  但每次打去都會是相同的人接電話,他們提供的地址是真實的,但查無此公司。
5.現在網路非常發達,但你在搜尋引擎上卻找不到該公司的任何新聞或是資料很少。
6.他們不會約在公司見面,而是去你下榻的飯店找你。

當這些騙子拿到回扣之後就消失無蹤,
此種方式的騙局騙取的金額一般不會太大,通常在數萬元上下,
有時候就算沒騙到錢,騙吃騙喝,就算拿到一些菸酒禮品他們也好。
設計公司即使上當受騙,也往往因為金額不大又是在異地他鄉,
最後自認倒楣而放棄報警返回自己的居住地。


要避免碰到大陸設計案的騙局,有以下幾點認證方法:
1、找大陸當地的查號臺,查這家公司的電話,如果是正常公司應該都會有登記。
2、一般有規模的公司不會使用免費電子郵件,而是公司網站的郵箱。
3、接案前必問是誰介紹的?是如何找到本公司?基於哪些優點或案例選上本公司合作?
4、如果對方對價格與合約細節沒有認真檢討,設計公司要特別提高警覺。
5、找當地朋友或台辦幫忙查證。
6、查對方公司網站 Whois 登記多久、登記在誰名下。
  以搜索引擎查詢,判斷這家公司是否存在。


渡假村規劃案騙車馬費

這是建築師事務所、景觀規劃、室內設計及平面設計業都可能會碰過的人。
首先是事務所會先接到探詢電話,來電者表示有渡假村規劃案要設計,
因為住在外地,所以希望可以過一兩小時就來拜訪,談完後要趕回外地。
之後果然如電話所約此位渡假村業者就出現在公司了,
長相普通,穿著不是很正式但算得體。

他會提出他有渡假村設計要作,
在談話中提到建築、景觀、室內設計的一些專有名詞也都很熟,
不經意間會提到景觀學會的某人、某設計協會的理事長他都認識啦,
甚至也說出其他舉例案件的內容,話題中不乏出現內行人的行話、案件價錢等等,
設計公司會很認真的與他開個一小時的會。

待會議結束,重點來了,這位來自異地的仁兄該回到故鄉繼續打拼時,
他一摸褲子口袋,臉色一變說:
「阿!不好意思,我的錢包不知為何掉了,方便借我個兩千元嗎?回去後馬上奉還!」
一般人聊了這麼久,並想到以後可能還是業主呢,這點小錢不借不好意思。
借錢之後搞不好還送這位仁兄到車站、飛機場,
當然自此之後這位仁兄就人間蒸發,再也不見囉。

面對這種可能早上一場下午一場各騙點小錢卻收入不少的專業背景人士,
通常有以下特點:
。具有設計業背景或相關經驗
。話題中會提到相關學會、協會等團體內容,藉以背書
。案子規模不會太小
。來自外地,錢包常不見

《杜絕小撇步》
*留下名片、資料,並在拿到電話號碼時就馬上撥打看看,不要被動等聯絡
*直接給錢但數目小,夠用就好
*直接幫對方買車票給他


貿易公司指定找設計公司負責人面談

有一種公司在台灣行之有年,通常是貿易公司,會打電話到設計公司詢問,
提及有國外大案想找國內平面及室內設計公司發案,
請設計公司負責人前往貿易公司面談;
案子的內容不外乎是某集團在國外即將投資飯店或觀光郵輪之類,
需要找室內設計公司設計裝潢、規劃動線等,
也需要平面設計公司設計CI及相關週邊用品。

當設計公司負責人到了貿易公司後,公司還會給負責人看許多之前的案例,
表示這些案子的重要與盛大,並表明自己是媒介這些重要案子的公司;
接著,貿易公司會請設計公司負責人簽下合約
並請設計公司先付一筆費用(通常是10幾20萬元),稱為「手續費」或「佣金」。

之後設計公司會收到何時提案及提案內容的通知,
在提案出去後,對方便稱將設計稿提出給業主看,並請設計公司靜待回覆。
在此之後,也許設計公司會來回修改幾次,
也許只會收到貿易公司通知說正與國外業主協調溝通,
但不論如何,最後的結果就是設計案不適合且無法使用,
因此設計公司也得不到半毛費用,還虧了前面所先付出的費用。
到這裡,一定有人會想把前面所付的費用要回,
但貿易公司也會理直氣壯的說明這是手續費,
用於過程中與業主溝通協調以及在兩地間飛來飛去的費用,因此無法退回。

先看看以下特點:
。一定要設計公司的「負責人」出面洽談
。有國外案源,設計對象多為飯店、郵輪等產業
。會簽約,並事先收取數目不小的費用

這種手法很難說是否為詐騙,只能說是遊走在灰色地帶。

《杜絕小撇步》
*對方打電話到公司詢問時,先問對方是誰介紹的?
若是回答不出來,或自己找上門的就要注意。
*拿定主意,不管多大的案子,凡是事先要收錢的都不要答應。


給現金絕不簽約

這種手法在設計業是很常見的,而且業主常是知名企業,有不少設計公司吃過悶虧,
當這些企業與設計公司洽談案件時,
會主動表明簽約很麻煩,希望每個月直接給現金就好
當設計公司惑於其公司名氣而答應時,
第一個月絕對會如數收到現金設計費用,
第二個月設計公司從這家企業接到的案件會大增,
但在月底請款時,業主會挑出其中一點小瑕疵,
要求要扣一兩千,發票退給設計公司,
下月一起請,設計公司會想說一兩千是小錢,不會在意,下月一起請款沒關係。

再過下個月,設計案件又會倍增,設計公司生意興隆,
月底請款時,客戶又挑出新毛病,又要退發票下月一起請,
此時設計公司心生警覺也來不及,可能已被業主積欠數十萬到上百萬的貨款,
當這時設計公司再要求要付費時就難了,
客戶的會計通常不是休假就是出國,永遠找不著,
再過一陣子,客戶召見,指稱日前設計物有瑕疵,市場退貨造成他損失慘重,
設計費就當賠償金了,此時設計公司要走法律途徑也來不及,
因為來往全無憑證,很難告成。

遇到這類型的問題,通常有以下特徵可以先辨別:
。死不簽約,且主動提及以現金的方式結案
。結案金額前小後大(越後面的案子價錢越高)
。聯絡、確定內容多以電話或面交為主

《杜絕小撇步》
*不論遇到多大或多小的案子,都應先簽定合約,
 合約內容可參考黑秀網>設計文章「設計合約書樣本」。
*作品交件時,務必請業主簽收
*估價單、設計物修正、確認等過程,要使用Email及傳真等有文字往來之方法,
 同時保留雙方文字往來記錄,以備日後有糾紛時可以舉證。


藉比稿名義偷學創意

標案或比稿在設計業是常見的事,
但面對這種要比送創意,不比沒機會的狀況,實在讓許多設計師及設計公司頭痛,
同時也讓業主藉著這樣的機會收集許多作品、創意及企劃參考。

相信很多設計公司或廣告公司都遇過以下狀況:
某公司廣邀設計公司,請設計公司於某日到公司比稿,
但數家設計公司提案後,可能全部落選。
之後卻在某個商標、廣告、網站等出現於市面上時,
發現「有幾分相似」的狀況出現;
遇上這種明比暗學偷創意的情況,其實很難防備。

《杜絕小撇步》
*先探聽此業主過去有無不良記錄。
*提案前先保密合約,簽約內容需包含「著作權協定」。
*盡量不比稿。
*提案後不要留下檔案與圖片。


中途解約、設計師沒輒

這種是設計公司最難主張權利的手法,
因為客戶也不是沒付費,只是他沒有付全部的費用卻拿走你所有的提案,
設計公司會遇到中途解約的案子,因為設計公司有收到部分的設計費用,
後續看到類似的商標或設計出現在這個企業的應用上,
廣告創意極為相像只有細節稍有不同時,真的很難去證明這個業主故意中途解約。

這是設計業最棘手的一種案例,也相當難防,
以下的特點如果發生時,就請特別注意:
。專案進行的很順利,業主卻突然說要解約不做
。專案製作已接近完整,業主卻開始藉口推拖,遲遲不肯結案,
最後以不做後續內容收場

《杜絕小撇步》
*接案前要確定簽署合約,合約中明訂中途解約之著作權歸屬,
 內容可參考黑秀網>設計文章「設計合約書樣本」。


設計業防騙三守則:查證、簽約、少比稿

以上列出幾種設計業容易遇到的詐騙類型及杜絕小撇步,
希望能藉此幫助許多設計師了解,雖然設計業遇到的客戶各式各樣,
但是詐騙的手法還是可能針對設計師的弱點發生,
有些情形也許不該稱之為詐騙,只是走在灰色地帶,
若是設計公司自己能先有一些基本原則,
不要為了接到案件而放棄一些原則與預防,
每個案子事前都簽訂合約,將可將不確定狀況到最低。


          --原著,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設計黑觀點之三:國際級品牌要找國際級的設計師?

「我們將來要成為國際級的品牌,因此我們要找國際級的設計師來打造品牌形象。」
當台灣的設計師第一次聽到業主這種發言的時候,
可能只聽到了表層的話語,其實並不太了解他背後的意思,
不要誤會是在說你是國際級設計師,
這句話真正要說的是:「我們想找外國設計師來擔任設計工作」。


自己人的否定

做為一個設計師,我會接觸到各行各業的企業主,
有一次某家建設公司因為我們曾設計過台北 101 的識別系統而找上我,
當我到了這家建設公司見到了總裁,總裁表示他們公司有一個建築個案,
他希望此案有國際級水準,接下來他就提到台北 101 的建築設計,
總裁表示:「台北101最大敗筆就是找台灣的建築師來設計,因為這樣就不夠國際級了。」
突然聽到此言我先愣了一下,接著我就直接了當的告訴這位總裁說他錯了,
這種國際級的案子就是該找台灣的建築師來設計,
反而他平常的建築案愛找哪個國家的建築師做就找誰做。
台北 101 的價值就在於是由我們優秀的李祖原建築師所設計,
這才是國際級的大樓,才是台灣的驕傲。

試想,我們如果到泰國去,泰國人向我們介紹位於曼谷的世界第一高樓,
我們一定會問這是哪個建築師設計的大樓,
如果泰國人說是美國建築師設計,我想這就不會引起我們任何的讚嘆,
相反的,如果這棟大樓是由泰國建築師設計,有泰國的特色,
這成就才會成為泰國人的驕傲象徵,外國人來看了這棟世界第一高樓才有意義。


只有產業 沒有創意文化

台灣這幾年大力推動創意文化產業,可惜成效有限,
原因在於產業界還是以工廠的心態看待台灣的設計公司,
不但要求設計要便宜、要快、還要好,
如果是大投資的品牌,最後往往都是找外國設計公司,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企業給本地公司的經費不及外國公司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
連作調查的經費都不夠,還會反過頭來說外國設計公司好,做設計前後都會先調查,
台灣設計公司不夠細緻等等,其實是在先天不平等的位置上來做比較。

台灣的創意產業定義大抵承襲國外的分類,分屬四個不同的主管機關,
文建會主管: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
新聞局主管: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
經濟部主管: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創意生活產業。
內政部主管:數位休閒娛樂產業、建築設計產業(經濟部工業局, 2004 )。
推動創意產業發展的手段基於各主管機關權限,以經費補助及專案貸款為主,
輔以研討會、創意競賽、訓練與諮詢服務。
四個主管機關多頭馬車走來走去都在原地踏步,設計產業整體營收不增反減。

追根究底來說,設計界缺的不是貸款也不是補助,
設計公司的案件不像買賣或製造業,不是靠資金降低成本,
一家設計公司每月營業額兩百萬,政府貸給他一千萬資金,
下個月這家設計公司的營業額還是兩百萬,成本也不會降低,
因為設計公司最大的支出都在薪資上面,不是進貨或機器成本。
政府的補助案以防弊為先,會去標的大概利潤也不高,聊勝於無,不如不要辦。

台灣真正缺的是對設計業的尊重與正確的認識,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前理事長張文宗先生就表示,
法國畫家開畫展時,法國總理到場,畫家是走在總理的前面,
因為這是尊重藝術的表現,台灣不尊重設計師,所以他乾脆就改到純藝術創作去了。
有影響力的資深前輩都不玩設計了,後生小輩只有自求多福。
半官方性質號稱幫助台灣提升設計水準的台灣創意中心,
開幕典禮時有座位的都是政府官員與大企業代表,受邀觀禮的設計師們反而都是站著,
政府尊重創意文化還是尊重產業不言而喻。


國家自信心的表現

外國設計師比較好的這個觀念,不只是台灣獨有,鄰近的日本早期也有類似的情況,
只要是以外銷為主的企業就會找外國設計公司來作,
日本國內的設計也多以抄襲模仿為主,
到了 1964 年日本主辦東京奧運,這時候的設計就攸關國家顏面,
不能再找外國設計師來做了,一定要從國內來尋找人才,
當目光放到國內的時候,大家才突然發現原來國內也有許多優秀的設計人才,
而且已經默默的努力了許多年卻沒被注意到,
所以日本設計界也把 1964 年當成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捩點。

在東京奧運之後,做過奧運海報設計的當然是設計大師,
做過奧運運動場建築設計的當然是建築大師,
一個國際性的活動就可以創造出各行各業好多的大師,
而且最重要的,這些大師都是自己國內的人才,
日本對於本土專業人才的信心也從此建立,
像最近剛在台灣出版新書「設計品牌」的名設計師原田進,
Pionner、Fujitsu 等品牌的設計就是由他所完成,這些品牌的目標也是國際品牌,
但是日本企業卻沒有找外國設計師來設計,他們找的是日本本國的設計師,
這一方面是日本企業對自己國人設計力的肯定,
另一方面也表現出一個先進國家的自信心。


打破國際級的迷思

台灣設計師參與國際性設計比賽的佳績頻傳,依然難以打動企業主的心,
問題還是出在心態問題,企業要認清產品與形象的投資是長期的,也是需要累積的,
外國設計師確實可以解決一些問題,
但是要真正深耕下去,跟企業一起走出國際的還是要靠穩定合作的台灣設計公司,
美學與文化是不可分的,
靠外國設計師建立的終究還是一張面具而不會是一張有個性有感情的臉孔。

而設計師要打破所謂國際級設計師的迷思,還是要靠設計師自己,
一條路是幫台灣品牌打入國際市場,讓台灣品牌成為國際品牌,
另一條路是直接為國際品牌服務,
以實際行動證明自己實力,靠自己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


           --原著,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設計黑觀點之二:To比 or Not To比?比不比稿有關係

設計業常常比稿,比到有時候忘了到底為什麼要比,
甚至一般公司也有樣學樣,連一張傳單也拿出來要比稿,糟糕的是還真的有人願意去比。

我個人曾經碰過一個難忘的例子,
國內某個廠商有一次邀請我們公司去聽他們簡報,
等我們公司到了現場才發現這家廠商邀了大約十家廣告公司與設計公司齊聚一室,
由於廠商事先並未告知大家會有其他公司會到,這十家設計公司在現場感覺有些尷尬,
但是想想接下來這家廠商的行銷經理上台做了公司簡介與定位之後,
就拿出白紙與蠟筆一一發給在場的設計公司,
在大家還在納悶用途的時候,
廠商宣佈要這些設計公司當場畫出來對這個廠牌的設計提案,
然後再要這些設計公司輪流上台報告對此品牌的設計理念與創意,
當時包含我們公司在內的有一半的設計公司當場離席,
但是很遺憾的是,我們離開的時候還有一半的設計公司留下來繼續比稿。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常常感嘆台灣不尊重設計師的原因,
對於這種形式的比稿還默默接受,
如果為了接案什麼形式的比稿都願意作的話,如何讓人尊重設計這個行業。
我只能再次呼籲設計師們“自重而後人重“,業績不代表一切,
先尊重自己的行業尊嚴,別人才會尊重你,
一個被廠商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設計師沒有資格要求被人尊重。

一般來說,比稿有三個要件,
三要件當中有一到兩個要件成立即可,不一定強求三個要件都滿足;

第一個要件:適當的比稿費用。
設計公司的時間就是最大的成本,
當廠商要求量身訂做設計比稿的時候,
提出比稿費用給設計公司彌補人力與時間上的投資是合理的做法。

第二個要件:明確的預算金額。
比稿前,廠商有義務要提出明確的預算金額,
讓設計公司評估是否有參與比稿的價值。
有些廠商要求比稿又同時要設計公司自行報價,讓成本無法估算,
其實是一種很不負責任的要求。

第三個要件:年度合約。
理由同上,設計公司投資時間成本來比稿,
必須要有一定的報酬率來評估是否有參與比稿的價值,
一兩張單張的設計稿件不能要求設計公司來比稿,
設計師們也不應該答應這種單張的比稿,
有一定期限合約的比稿才是對雙方都公平的方式。

除了上述的三要件之外,還要記得保障設計師的智慧財產權,
請廠商要訂出明確的比稿標準以及簽訂保密條款,
避免某些惡質廠商利用比稿之名義,蒐集一大堆創意之後再宣佈全部設計公司落選,
之後把這些創意交給內部創意人員依樣畫葫蘆,照抄修改後再拿到市面上來使用,
這種廠商往往還不乏知名企業,
如果設計公司惑於廠商的高知名度而不敢要求簽保密協定。
可能會白做工之外還吃悶虧,氣在心裡口難開,怎麼算都划不來的,
不如事先協議清楚,讓提供創意與服務的一方心安,作品水準也會比較好,
設計公司也不會怕吃虧而留一手,這對要求比稿的廠商來說也算是好事一樁。

最後,提醒各位設計師一句話﹕「能不比就不比」,
我的設計公司成立迄今已經十六年多,總共參加過的比稿不超過十次,
大部分還是基於人情請託才參加,
我的設計公司也沒有因為很少比稿而倒閉,
所以大家可以放輕鬆點,設計公司不比稿不會怎麼樣,
比太多反而傷公司元氣,不如不參加比稿,
多留點自己的休息時間,進修、看看書或陪家人出去走走,
你的設計之路反而可以走得更健康、更長久一點。


         --原著,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設計黑觀點之一:設計公司為什麼要收設計費?

在21世紀的台灣,還是常常聽到「為什麼要收設計費?別人都不收。」
這樣的問句,此語不見得是出自商業活動不發達的偏遠鄉鎮地區,
而往往是從世界數一數二的外商公司員工口中理所當然地說出來。
每一次聽到這樣的問句由一個個不同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經理人口中說出時,
都讓人感到台灣要追上先進國家的時程又倒退了一步。

設計公司要收設計費的原因其實跟上班要拿薪水是一樣的,一點也不稀奇,
設計公司跟所有的企業一樣,
要投資經費在軟硬體、辦公設備、房租、薪資…等基礎費用上;
而設計師要投資多年在美學、繪圖技巧、軟體操作、印刷與多媒體等等專業訓練上,
這些都是實際會發生的成本,但是企業主卻視而不見,常常開口就要求不收設計費,
先進國家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台灣會常被拿出來討論,
其實正代表了創意產業在現今生產型的社會思惟中並未真正被視為一種產業。

政府在創意文化產業砸過去下未曾見過的大筆經費,
在現在政策面一片長紅利多情況下,創意產業卻還是常被歸類於服務業甚至娛樂業,
產生設計業的印刷成品外銷可以免稅,而純設計費用的國外收入卻會被課稅的怪現象,
而表演藝術的門票收入還會被政府課徵娛樂稅,
雖然文建會對於文化產業有減免娛樂稅措施,
但是還是可以從稅制科目上得知政府及大眾對創意產業的地位認知,
仍然是低於實質上有產品產出的產業。

分析其原因不脫傳統思惟的偏見,
華人社會長久以來受儒家思想影響,古代士農工商的階級觀基本上是尊重讀書與功名,
而歧視工匠與戲子的社會地位,書畫藝術創作若無文人背景的支撐也難登大雅之堂,
進入資本主義時代後,社會提升了對於資本家及工業家的社會地位,
主要還是對於其財富的尊敬,專業創意工作者仍舊要附庸於企業的善意之下;
不幸的是,多數創意工作者自己也同意如此的認知,
因此設計業最討厭的稱謂“美工“到現在還一直陰魂不散的跟在背後。

黑秀網過去舉辦過十大設計師最討厭的名言選拔,
其中設計師被稱為“美工“呼來喚去,
被網友選入最討厭的句子前十大,即是最好的例證,
要改變這種情況,必須要創意工作者體認自身的價值並不斷提升創作品質,
並堅持住設計有價的立場,拒絕業主不付設計費的不合理要求。

如果創意工作者能善加運用這一波創意文化產業的熱潮,
反求諸己創造出行業的倫理與秩序,
先自重而後人重,或許能扭轉傳統思惟的限制,建立一個真正被尊重的創意產業環境。


       --原著,編譯:CCIDA中華企業形象發展協會 理事長 唐聖瀚

9/26/2007

[影之設計] 細雨的寧靜



前幾天,中南部都有連綿不絕的雨
北部有出太陽,卻也檔不住遺留的濕氣
中秋連假這幾天
窩在家裡,就來畫畫新的桌布囉!

心情容易被人左右,而起伏不定
其實,已經累了,那種感覺
就好像是暴風過境一般,失神又傷心

最近,想要一個人的寧靜
就讓連綿的細雨,留在心中下
就讓鴨子,到處恣意漂泊吧...

9/17/2007

[影之設計] 漾影--"迷幻"+"律動之音"

之前看Wallpaper版上有人分享桌布的活動,就想參加看看
Anyway,還是在這週末做出來了,一度因為格式又重做(大哭)
這是我第一次做,希望大家不要嫌棄╮(▔▽▔")╭
如果喜歡的話,就把它帶回家o(‧/////‧)o
依照活動簡介,在多年之後,說不定我會發現你的桌面很眼熟XD